满朝文武爱上我(45)

弄得我在春桥面前抹泪,唉,这小脸,都丢尽了。

张碧在一边看着我,忽然抬手,帮我把眼泪抹了个干净,然后冲我笑笑。

这小子牙真白。

正想找个人附和一下,一回头一看,春桥已经看着张碧,愣了。

有什么好看的。

张碧坐在凳子上,他的头发,我早上随便用很绳子系了,静静地垂在身后,有些没弄好的碎发松散地滑到了胸前,黑玉般的睫毛微敛,从眼角泄出一股华美而璀璨的光,嘴角微勾,恍若烟云的笑,饱满的嘴唇,居然整体的颜色不一样,越靠里越红艳无比。

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他还幼稚地侧过头,叫了一声:“若若。”

一点都不好听。

太冷了,能把我的血液都冰冻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丑的男人。

“小姐,你怎么流鼻血了。”

鼻子下面痒痒的,一摸,我立即被雷。

“小姐是不是太激动了……”

我捂着鼻子,低着头,听见这句话,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看见这小子会激动,别开玩笑了,春桥这丫头思春了,居然想到这上面去。

“要是我也会激动,这么好的故事,这么多人来看……”春桥急忙帮我擦。

我愣愣地看着春桥,原来,原来,她是说故事……

真怀念现代的卫生纸,直接攒俩纸塞,弄进去,就不会这么丢脸了。

弄了半天,终于要止住了,张碧凑过来,又喊,“若若,若若。”

我看着他宝石般的眼睛,和紧咬的嘴唇。

春桥又喊,“怎么又开始流……小姐……小姐……”我估计要是再让她这么喊下去,整个戏园子的人都会知道我流鼻血,于是我从凳子上遛下来,准备带着两个人出去透透风,我们刚从凳子上离开,座位马上被人攻占。

一路往外走,春桥看着看戏的人,忍不住指指点点,说:“这个刘云,小姐知道吧,就是那日在外面为小倩写诗3首,小姐说什么也不肯放他进来的那个。”

哦,这个刘云啊,我说:“人倒是很有才学,就是太爱说别人闲话。”

春桥问,“小姐以前见过刘云?为什么这么说。”

我闷“哼”了一声。

我为了照顾生意,住进了颜回那别院。

颜回开始想给别院立个牌匾,写个名字,我没让,只是把他弄的那个写着“兰若”的牌匾折腾旧了,又踹了无数脚,蹭了许多泥,扔在深院里相对隐秘的一个角落。

后来这个姓刘的公子跟着些朋友找到了别院,酒过三旬,开始在院子里游荡,不小心踹到了牌匾,拖出来一看大吃一惊,更加相信有聂小倩其人,因为故事里有兰若寺,这破旧的兰若牌匾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于是抱着这个虚幻的爱情沉迷其中,每天都要为小倩做诗。

我本来为他的痴情所感动,于是挺留意他做的佳句,忽然有一天让我发现,他歌颂聂小倩的档,居然拿一个人做了比较,那个人叫凌雪痕。说聂小倩和凌雪痕一个是明月,一个是淤泥。

听了以后我大吃一惊,因为凌雪痕虽然是臭名远扬的掌门,但好歹人家以前是皇后啊,他敢指名道姓的这么说皇后。

后来我才知道,西丰国的皇后叫,西丰若,这个名字是皇后自己取的,西丰若,若若。这凌雪痕,跟我真是有缘分,连我的小名她都不放过,从一个小名上都能找到和她的关联。凌雪痕当皇后的时候叫西丰若,前后两个身份,并不是用的一个名字。

刘公子说的凌雪痕,那就是东临国南山掌门的名字,就是我。

再说这刘公子,什么诗都做的一般,惟独拿凌雪痕做比较的这个成了名句,广为传唱,凌雪痕是谁,没出国的人都不知道,现在被他这么一弄,很多人都知道了,就连春桥也感叹,“小姐你说,这凌雪痕怎么就那么坏呢,我还从来没见过她那种女子。”

我怎么想都不是滋味,于是利用手里的职权,把他关在门外好几次。

出了门,迎面走来一对母女,小男孩儿挺可爱的,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我,我瞧着也挺待见他,伸手准备把手里的桂花糖给他一块。

小男孩儿看着我,正要笑着过来。

走在前面的妈妈没看见这一幕,拽着他的小手,往前拖,“快走,不然晚上凌雪痕来抓你。”

小男孩儿不肯走,盯着我手里的糖,妈妈才发现,有我这么一个人,和我捏在手里的桂花糖。

冲我笑笑,松开手,准备让小男孩儿去接糖,我忽然把手缩了回来,对小男孩儿说:“快走吧,小心晚上凌雪痕来抓你。”

转身,听见小男孩儿,哭闹的声音传来。

大人一阵好哄,“好好好,去买桂花糖。”

第二卷 独立篇VS欠扁人妖四 第七十章 祸起

又没走几步,看见远处丁同站在那里跟人说话。

今天什么日子,遇见的事儿还真多。

春桥差点惊呼出声,多亏她袖子长,掩住了嘴巴,“是四少爷。”

颜回的哥哥,赶情儿是挖墙角来了。这人居然在大街上大摇大摆地嚷嚷,也不知道避讳。

我们走过去,他也没发现,还大爷般地说:“丁班主,你说吧,颜回给你多少钱,让你给他写这么一个戏码,这样吧,我给你十倍的价钱,你帮我写。”

丁同急忙弯腰赔礼,“对不起颜四少爷,我不是班主,这事儿我决定不了。”

颜四公子下贱地笑笑,“呦,是嫌价钱少,调爷胃口呢,”口气一转,顿时正式起来,“你最好别跟我玩这种心思,回去好好想想。”

话刚说完,走过来一个艳丽女子,扑上来,搂住他的脖子,俩人大庭广众就抱着亲,亲着亲着,颜四被挑起情绪,揽着女子急忙找地儿办事儿去了。

这不是教坏小孩儿吗?

想起什么,我忽然看向张碧,也不知道他看见没。

颜四走远了,丁同回头准备走回戏院,看见站在身后的我,有些惊讶,规规矩矩叫了一声,“小姐。”

本来潜意识想问,那颜四都说些什么了,来充实我没听到的那部分,后来想想,丁同是我要培养的亲信之一,要给他足足的信任感,于是我张嘴就是,“春桥,那些绣鞋都做好了吗?”

春桥回答的很干脆,“已经都做好了。”

我笑笑,又看向丁同,“明天那场戏,让‘聂小倩’无意中轻扯裙角,露出那双鞋。”

其实那鞋上也没有什么特别,只不过我让人绣了一朵红色的小百合。

事前我看过这里的很多刺绣,种类虽然繁多,可是绣品都是拣鸳鸯啊就是牡丹啊,这些为主,绣样流行的内容多年都是如此,没有什么变化。

我不想做绣品生意,在古代绣品的工艺一定会盛于现代,这是毋庸置疑的,可是取巧做一些流行周边生意,本来就是我计划范围之内。

于是我画了一朵小百合,找个绣娘,绣在‘聂小倩’的绣鞋上,等她上台演出的时候,露出这么一双特别的鞋。

百合的花样,这里的人是没见过的,新奇感,加上与传说贴近的美感,一定会有很多人买这百合花样的绣鞋。

颜回近期就要向他老爹提交最近的成绩,我这批鞋卖出去,就算给他最后充盈一下钱袋,本来这些鞋,我是想自己独立以后卖了做第一笔流动资金的,后来发现颜回那些兄弟们都太能干,我再留一手,颜回那呆子还是过不了这一关,于是就忍痛割爱专款专项拨给了颜回,一想起来我未免肉痛。

我冲丁同点点头,表示没有什么要交代的了。

丁同答应了一下,布置下一场演出去了。

“小姐,”春桥忽然叫了一声,“少爷这事儿过去以后,您真的要搬出去?”

我点点头,我自然要搬出去,以后请人去南国打听消息什么的,比较方便,何况我还是喜欢我自己家的感觉,寄人篱下总是别扭的。

“我舍不得小姐。”春桥眼圈一红,有了惜别的情绪。

我拉起她的手,“春桥,过来帮我如何?”

春桥的眼睛忽然一亮,但是瞬间又黯淡了下去,“春桥是卖给颜府的丫鬟,是不能……”

我轻笑出声,“不就是卖身契吗?我向颜回讨来便是了。”

“真的吗?小姐,我没做梦吧!”

“真的,”如果有一天我要去南国或者东临国,这里的生意就要交给春桥帮我打理。这孩子很聪明,当一个丫鬟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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