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粉(27)

她想看看班长在哪、在做什么,但直接四处寻找很容易打扰别人,也太过明显,这种方式正好,如果引人注意,她就装作在照镜子。

女生出门常带这一类东西,诸如镜子、梳子之类。陈莳萝的包里能装上四五件,相比之下,唐璨算是极简的,只带一面镜子,方便在去谈工作之前稍稍整理仪容。

她的镜子也很简单,折叠双面镜,纯黑底色上印几个白色字母,塞在包里的角落,除非必要,否则不会拿出来用。

此时此刻就是必要情况,她把一本书竖在膝盖上,镜子藏在书页间,从镜面上往后巡看。

一面小镜子里就有一个世界,把所有人的动作都定格在光滑的镜面上,留待她一一观察。

大部分人在看书,有些人低声交谈,还有人在玩手机,有人从随身的背包里找东西,还有人半蹲在地上拿手机拍书封,大概是想存着自己回去上淘宝买。

这都是书店里最常见的情形,她稍稍调整镜子的角度,没放过任何一个微小的角落。

忽然间,镜面的边缘处,有一只纤细的手一闪而过。

唐璨不动声色,把膝上的书翻过一页,一只手稳住小镜子,继续朝那个方向照去。

那只手先是缩了回去,片刻之后又缓缓探了出来。

是一只女生的左手,手腕上戴了一块手表,表带是黑色的,很细,圆润的表盘颇显秀气,正适合女生佩戴。

班长就有这么一块手表。

她的动作很慢,也很谨慎,比起张艺凡翻她书包时的表现,不知沉稳了多少,但唐璨还是能看出她很紧张,指尖微微发抖,手背上爆起细细的青筋,细看之下,她才发现班长的指甲很不规整,像是经常被用牙齿啮咬。

班长侧了一下身,单肩斜背的背包滑到身前,包口大敞,里面装了课本和练习册,挤得满满当当。

然后,她迅速缩回左手,把一本体积小巧而且轻薄的书塞进背包,然后半蹲下来,装作整理包里的书本,其实是在把那本书塞得更深,继而迅速关上拉链。

唐璨合上小镜子,眉头缓缓蹙起来。

她在偷书。

班长在电话里说“去书店”,听起来不是第一次来这里。那么,她真的从这家书店带走一本书吗?

书店门口的防盗装置看起来不像作假,就算她把书藏得很深,也不可能直接带出去。

无论她偷书的原因是什么,这举动至少证明了她并不完全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至少那一只是她众多面孔中的一副。她还在包里装了那条有可能是凶器的领带,她会是杀害英语老师女儿的凶手吗?

很像,也很有可能是。

班长放学后经常留在学校,有杀人的时间,背包里放了王坤父亲的领带,有留存凶器的嫌疑。

唐璨目光落在书页上,思绪却沉浸在另一片海洋里,久久没有翻动一页。

张艺凡没头没脑的喃喃自语总是梗在心头,让她心里疑窦丛生,虽有怀疑,却又总觉得找不到完美的依据。

张艺凡说“想不明白”,是什么事情让她想不明白?

唐璨今年二十六,比这些初中生大了十岁不止,她第一次发觉她离这些学生的世界有一段很远的距离,远到她无法跨越的地步。

她读中学的时候活得像个不良少年,除了英语之外的所有科目都排年级倒数,还经常做出翻墙上网、翻墙去买晚饭这类事情,清晨上课的时候经常被老师从梦中叫醒,被班主任约谈了无数次也死性不改,甚至有一次公然说:“老师我能吃完早餐再找你吗?”

现在回想起来,因为懒得和维持和别人的关系,她一直独来独往,人际关系单薄得像一张纸,也无从得知和她同龄的男生和女生都在想些什么。

同样的,她看不懂班长、张艺凡、还有王坤和冯杰那几个男生的想法,也推断不出他们想做什么、有什么目的。

身边有人走过去,是背着包的班长,她径直走向书店门口,背包看起来愈发沉重,沉甸甸地坠在肩上,也不知道她还能担负多久。

唐璨随手拿起膝上的书,往收银台走去。

Chapter.24

事实证明,班长并没有胆大包天到无视书店门口的防盗装置。她在走到门边时脚步一顿,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转身返回书架边。

她走得很轻松,除了一只手紧紧攥着书包的带子以外,再也没有紧张的表现。唐璨没跟过去,照样排队买单,店员扫描书封上的条码时,她才发现她随手拿的是一本时下流行的言情小说。

都已经结账了,她后悔也来不及,只好付了钱,接过那本封面花里胡哨的小说。

这时候,班长也从书架边回来了。她背着包走向门口,目不斜视,装作无事发生的模样。防盗装置轻易地放过了她,没有亮红灯或响警报,看起来她已经把书放回了原处。

唐璨没再跟着她,拿着那本无意间买下的言情小说,打车回了酒店。

路上,她把下午的见闻编成一长段文字,发给了陈莳萝。

陈莳萝很快回复:“你觉得凶手应该是班长,还是那几个男生?”

车窗半开,风灌进来,将她的长发吹得四处飘扬,唐璨把头发拢在一起,让它绕过左肩垂下来,然后低头打字:“班长很奇怪,她会偷东西,但到门口的时候还是会把书放回去,看起来她的胆量不是很大,杀人这种事,估计做不出来。”

陈莳萝赞同她:“对,但是她的书包里有那条领带,难道是她捡的吗?”

这也不无可能,唐璨看了一眼窗外,酒店的轮廓就在不远处。眼看着就要到了,下车走路不方便打字,她先跟陈莳萝说了一声,把手机锁屏,等回了房间,才坐下来回复她。

【唐唐】:有可能,如果那条领带是王坤父亲的,那么假设是王坤把领带拿到了学校,然后就有两种可能。

她先把这条发出去,然后打下一条。

【唐唐】:第一种,是他们拿着那条领带杀了英语老师的女儿,然后把它丢在小树林,这条领带被班长捡走了。第二种,是班长偷了那条领带,拿去杀了人,然后把它藏在书包里。

【大小姐】:其实我觉得第一种的可能性更大,班长会偷东西,但我觉得她杀人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她有这么大胆,偷书的时候也不会紧张,偷完了也就不会放回去了。

两人讨论了一会,意见一致,都觉得班长也许是知情者,或许和这件事有一定关联,但并不一定会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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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莳萝要回剧组拍戏了,虽然场记家里出了事,但进度是全剧组共同担负的,不能因为一个工作人员的事情耽误。她休息了两天,回去也得加班加点地把落下的进度补上。

虽然工作得加倍,但能争取到两天的休息,陈莳萝还是很满意的。她一早起床,难得精神饱满,毫无困倦,先到楼下西餐厅吃了早餐,然后由秦业帮着化了妆,开车回剧组拍戏。

这几天一直有粉丝在担心她,有人早早就等在剧组外面,看见她从车上下来,连忙跟她打招呼:“大小姐!”

陈莳萝对他们笑了笑,招手示意,然后在赖真和秦业的陪同下进了拍摄场地。

要补上前面两天的任务,今天的拍摄进度也不能丢,一天的工作绝不轻松,陈莳萝手臂上的伤口还缠着绷带,所幸戏服都是宽袍大袖,能把伤口遮住,外观上一点也不影响。

上午的戏都是补前两天的进度,她的表现也很不错,大多都是一条过,中午休息的时候,赖真开车陪她去医院换药。

路上等红灯的时候,赖真忍不住从后视镜里看她,最终忍不住说:“大小姐,你前天中午跑哪去了?”

陈莳萝闭目养神,敷衍地回答她:“去吃饭了。”

赖真说她:“人生地不熟的,你还老乱跑。”

“我就是去吃个午饭,下午不就回来了吗?”

每次到别的城市工作,陈莳萝就经常一个人跑出去吃饭或逛街。她名气不高,没有狗仔盯着,路人也大多不认识她,口罩和帽子戴得严实一点,也就没什么人能认出她来,偶尔碰见几个粉丝,也都能相处得很愉快。

不出名就代表她会缺失很多机会,比如一些电影电视女一的试镜机会,兰雅都会优先安排给另外几个人气高的艺人,最后才考虑她。赖真经常为这种不公平捶胸顿足,但陈莳萝自己很佛系,用她的话说,一切都随缘,没有的就是没有,再怎么争取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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