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经验,接触过社会不少层面人士的秦灵君,比孟晓妮擅长那些繁杂琐碎问题多了。
秦灵君态度自然:“别看你这店铺现在还只是个小店铺,很多事情不用管。生意一旦红火起来了,以后多得是人会盯上来。”
孟晓妮虚心求教:“比如?”
秦灵君:“比如我在丰都开一家地府大火锅店,装修按照你这个差不多的来,你看你怎么对付我?”
孟晓妮:“……”
秦灵君:“再比如我开完这个火锅店,反过来告你侵权,你怎么办?”
孟晓妮:“???”
秦灵君很现实:“即使这些都没有,我就是和你做一个同主题的火锅店,又不打扰你,又蹭了你的热度,再在网络上大肆宣传介绍一下自己的店铺,你该怎么解决我呢?要知道地府是个非常常见的设定,就连阎王爷都不过是话本里千百年前就有的。”
孟晓妮呆了呆:“可,明明是我先……我找律师……”
秦灵君朝她笑笑:“□□和康帅傅,典型例子,你怎么解决?律师很大程度上回告诉你,必要的证明去做了,相关问题交给他就好。提交法院等等的事情需要很多时间,性价比不高。尤其是版权上民间传说这种不可以这么算之类的。”
到这里,其实已经不是运营的事情了。
孟晓妮的火锅店,还远没有到需要考虑这些的地步。
学校的课本里,会教学生如何去更好做品牌营销,如何开好一家店。但课本来不及也不乐意教学生,如何去抗住外来人的恶意。
有的课本即便有零星提点到这方面的知识,也多是落后于人的知识。
生怕写多了写细了,还引起一点什么不好的影响,以至于一定要附上两句那些恶意违规操作的解决方案。
秦灵君微抬起头:“我可以解决。招我,性价比高。因为我把命交给小老板了。”
这个世界很美好,她想好好活着,有价值又意义的活着。
至于工作具体做什么,其实她倒没多大想法。
秦灵君说这些,那张精致漂亮的脸是发着光的。
孟晓妮说实话,确实不擅长处理秦灵君说的那些。
好像自从毕业后,她都是运气很好,碰到了这么些人,畅通无阻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好好开店。
孟晓妮没再犹豫:“可以。”
她也签过合同,但家里招服务生和孟晓妮招秦灵君不太一样。
孟晓妮现下当即就和秦灵君说了一声:“你的合同我另行写。三个月后,挂在丰都地府火锅店有限公司名下。”
“公司?”秦灵君笑起来,“好呀。我帮你去注册。”
孟晓妮略有点腼腆笑一声:“是不是有点太急了。我这个店其实才开了没两个月。”
秦灵君摇头:“干什么都不急的。早晚要做的事情,早做总比晚做好。”
孟晓妮认真点头。
小白龙还不了解商务这一块儿,听到这里已是云里雾里。
他刚把火锅全吃完,悄悄捂住嘴打了个轻微的饱嗝,随后抽湿巾纸擦干净嘴和爪子,这才放心往鬼凤身上扑。
鬼凤一直在旁听孟晓妮和秦灵君说话,顺手接过了小白龙。
小白龙待在鬼凤怀里,又忍不住悄悄打了一个嗝。
“差不多时间,我要出门了。小白我带走。”鬼凤见两人说完一件事,有继续往下说的想法,打算带小白龙出门了。
孟晓妮朝着鬼凤点头:“嗯,看好小白。”
鬼凤应声,随后化鸟出门去了。
秦灵君看鬼凤离开,又是神情复杂得很,极为感慨:“我活了那么大,哪晓得这世上还有那么多传说中的存在。”
竟然凤凰是真的有的。
竟然龙也是真的有的。
阎罗王、孟婆、地府,都是真实存在的。
孟晓妮听了,安抚了一声:“其实我也是才知道的没多久。我以前单纯就是能看到鬼。但种花家地大物博,我鬼见得也不算多。”
两个人简直是相见恨晚,一阵唏嘘。
说够了话,秦灵君到底还要出门去找住的地方。
她要在就近的酒店住一段时间,最后找到合适的租房。
如果有好一点的单身公寓,她手有余钱的话,甚至会考虑贷点钱买下来。
孟晓妮当然是同意的,高兴将秦灵君送下了楼,送出了店。
等秦灵君走远了,孟父兜悠兜悠,晃荡到自己女儿身边:“她这段时间都打算在丰都啦?”
孟晓妮转头,对孟父“嗯”了一声:“她打算住一段时间,休息一下,然后可能会在丰都找个工作。”
孟父有点欣慰:“以前你总是不带同学上门。你妈其实有点担心的,现在挺好,网上的朋友,也是朋友嘛,我看人挺好的。”
其实只有一面之缘。
孟晓妮低声笑了下:“你们就是瞎担心。”
“能不担心么?人就算再怎么喜欢独处,我和你妈,都希望你能够有几个能说心里话的。”孟父别看平日里藏私房钱买烟事情做得顺溜,其实是个朴实人。
他语气淡淡:“我和你妈都是五十来岁的人了,以后你有了孩子,我们也不知道能带多少年。你一个人独惯了,每个照料你的人,我们放心不下的。”
孟晓妮垂着眼,声音有点低:“……一个人也挺好的。”
孟父觉得不成:“一个人你忙得过来?我们这火锅店你看看,看一个时间段要几个人?”
他恨铁不成钢:“你竟然还单身!你妈那天晚上还偷偷问我,你和鬼凤是不是私下其实已经好上了。”
孟晓妮惊呆,抬眼看向孟父:“啊?”
正往这边走,不小心听多了萧翊:“?!”
孟父长叹:“你这样不成啊。”,
第61章
传统流言里, 想要拿下一个人,就要拿下一个人的胃。
这句话并不精准。
因为喜欢, 会做菜才会成为这个人闪亮亮的有点之一, 否则不过是灶台前的黄脸婆,回忆里的糟糠妻。
人的优点, 在喜欢的人眼里, 会从一点点的星光, 变成一整个完整的太阳。
孟晓妮的小心思其实很好猜。
她喜欢鬼凤。
是心脏微微跳动, 在眼神内有所体现, 被微红的耳廓所暴露。
不是鹦鹉和人同名的缘故, 不是似是而非言语的缘故。众人能看出,全是从孟晓妮的举手投足, 谈话聊天时视线的落脚所发现的。
孟晓妮以前都不怎么会下厨。
她毕业后即便是为了家里生意,也不至于天天学着如何去做各式各样的火锅,每天的三餐都尽可能变出花样来下厨。
这种喜欢, 还不能说出口。
也因为不能说出口,所以显得更为酸甜,想一想都会忍不住想要笑起来。
孟晓妮没有否认孟父的话, 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讲才好。
她装傻充愣:“爸爸!”
孟父瞪了她一眼:“没出息。”
别人家都是愁自家的白菜要被猪拱了怎么办,到自己家情况完全不一样, 猪在白菜旁边疯狂晃荡, 白菜都快要从地里跳出去追猪了。
孟晓妮:“马上客人都要来了。”
她说完这个, 哒哒跑走, 去后厨了。
孟父摇摇头, 转头发现萧翊在边上:“你也是,快三十的人了,对象也不找。又不是道士不给结婚。”
萧翊:“???”
萧翊忽然中枪,觉得自己膝盖烂了。
他一个道士好好的,找什么对象?他们宗教办但凡入流的那群,要不是着实有喜欢的人,都宁愿单着。有几个流派还不给结婚呢。
萧翊只能说:“其实我才刚满十八,未到结婚年龄。”
这么一开口,配上那张严肃的娃娃脸,直接将孟父给逗笑了。
孟父嘿笑一声,随后靠在了收银台那儿,压低声音和萧翊讲着:“我晓得你们道士找对象讲究。你觉得鬼凤如何?”
萧翊:“……”
鬼凤怎么样问他干嘛!他又不会找鬼凤谈恋爱!
孟父琢磨:“这个人啊,要从旁人眼光中看,才看得准。我这老丈人眼光,不作数。”
萧翊对鬼凤原先是有点误解的,但这一个多月来,鬼凤几乎天天中午过来上兼职,晚上出门去发电厂上班,不辞辛劳的辗转在两个地方。
人又不差钱,图什么?
如果说孟晓妮和鬼凤凑一起,萧翊觉得鬼凤还是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