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书+方烧腊+曹冰粉+乔凉粉+丽人行(17)

就此,张明铛的十八岁生日,拉开了这个艳帜高张的上海滩第一美女酗酒的沉重帷幕。

斯时斯刻,张家的别处,客人们渐渐地散到了各家院落,有人依红偎翠,有人谈笑风生,大多也都多饮了几杯,世界,在他们看来,也是蔷薇般的紫吧。所有的烦恼都是墙外边的事情,是一条条大马路上的事情,和这个花木扶疏,美人在怀的院子毫不相干。几乎恍若隔世。这里面,最最开心的那个人,当属入画。啊,不,决不仅仅是叮当的成功,谁也没有想到,包括她自己也没有想到,竟然,竟然有人要在她处留宿。这样的事情,已经五年没有发生了。并且,对方还是个不错的人,不但手段大方,就连外形都让人满意。入画几乎有一点点受宠若惊。

当那个儒雅的男子走到她的面前,用眼睛微笑着向她举杯的时候,她真的以为他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是想预定叮当的。当他邀她共舞,干燥稳定的手轻轻落在她的腰肢上并且渐渐用力的时候,她才恍然想起自己今年只有三十七岁。她朝他微微仰起头去,在那张面孔的眼睛里看到了久违的,有点深的眼神,那眼神什么也没有说,却又什么都说尽了。该刹那,入画忽然觉得喉头有一点紧,连带地,身上的织锦旗袍也有一点紧了。

第7章

大雷雨。不过是下午四点,整个上海已经黑得跟倒扣的锅底一般。狰狞的闪电划过天空,立刻,一声巨响,那雷声仿佛是在耳畔炸开,紧接着,瓢泼一样的大雨哗啦就下来了。

“俺这房子租得好。”老王说,“小虽小点儿,倒没破,也还是正正经经的房子,不象别人家的,是牛毛毡搭的窝棚。不然,给这雨一浇,那还不里里外外透湿啊?”

“那是。”刘勇点头,“大哥您闯上海的时间早啊,还租下了这房子。现在这样的房子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可不!”老王的老婆笑着说,“俺们从山东过来的时候,妮还只有这么高呢!一转眼,这都十来年了吧!”

这一天对于他们来说,是个好日子。老王过生日,闺女二妮的病也好利索了,难得的是老王老婆做事那家人到崇明走亲戚,放她两天假。两口子合计着,把刘勇叫上一块喝两盅。

“这次要不是遇到大兄弟你,俺可犯难了呐!”老王说,“来,干一个!”

刘勇也不推辞,端起杯子喝了一个,笑着说,“俺要不遇到大哥,眼瞅着就断顿了。咱这就叫缘分。”

老王这房子租得着实不错,眼见得窗外雨大得跟泼水一样,屋里愣是一滴没漏,且这个看上去不咋地的小院子排水居然也还挺好,这么大雨都没有积水。漂泊人能有个这样的栖身之所,还一家人都在一块儿,也就没啥好求的了。更何况,二妮把这个家收拾得汤清水利,虽然没啥贵重摆饰,可着实是个家的样子。刘勇一脚踏进院子的时候,几乎产生了幻觉,仿佛回到了梦里的黑土地上,有望不到边的红高粱和大豆。风里的味儿似乎都不一样了。其实,他是个孤儿,在屯子里吃百家饭长大,十来岁就给地主家扛活,一天都没有过家。家是个啥样子呢?真是想都不敢想的。在小时候,大概是白天玩了以后,晚上能有个固定的地方去。在现在——也就是老王家的这个样子了吧。

一顿酒喝下来,天已经真正黑尽,临走,刘勇把最后几天的脚钱算给老王,老王死活不收,双方在门口很是拉扯了一阵。最后刘勇不但脚钱没有送掉,还揣上了二妮她娘做的半篮子烙饼才得脱身。

有这样一个家可真不错啊。走在街上,雨已经停了,空气里有一股暑热天泥土的潮气,有些腥,还有点垃圾的臭味。这种味道和黑土地上的高粱味道一样,是刘勇熟悉的。被这样的味道包裹,他不由自主地觉得放松和安全。刚刚喝下的酒在血管里游走,让他觉得很舒服。有这样一个家可真不错啊。他第一百次地在心里悄悄地叹息。小时候想象中的那样的家那样的母亲,大概就是二妮她娘那样的吧。是东北女人的那种爽朗泼辣,厚重温暖。哪怕是笤帚疙瘩落在屁股蛋上也是一种幸福呢。可是,他似乎一直没有这样的福分。

是的,这个晚上,刘勇走在街上,一双大脚不时地迈过一个个亮晶晶的水洼,他在一点点薄醉中无比清醒地看清了自己。老王那样的生活,是他童年的梦想,但是,今生今世,大概是不可能拥有了。穿过一条条窄窄的小巷,听着巷子深处传来有女人骂小孩的声音,凶狠里透着宠爱和骄纵。这巷子的味道和刚才雨后初晴的味道又不一样了,有刚刚结束的晚饭的残存的菜香米香,有尚未散尽的煤球燃烧的味道,仔细辨别,还有一丝极小极小的小婴儿的奶香和尿布的味道……刘勇在这样的气息里穿行,脑子里,浮起的,却是另外一种味道。

张家的味道。

和这市井里的气息多么不同的一种味道。刘勇轻轻闭一闭眼,仿佛一缕幽魂一样的味道又到了鼻端——穿过眼前这市井的一切。那是——午后,阳光下的花香,被太阳的热力蒸得有点过了,有些懒洋洋;那是——入夜,食物的香混着美酒的香再混着脂粉的香,有些兴奋了;那是——夜半,酒后的气息,人散后的气息,玉簪花的味道渐渐浓起来,有些,简直是有些魅惑了……

当第一声炸雷响起的时候,若莲正在厨房准备一碟小菜:将黄瓜的皮薄薄地转下一层来,用佐料腌了,再卷成细细巧巧的卷子,呈花瓣状摆在盘中。她做得很慢很用心,嘴里还细不可闻地哼着一支曲子。那仿佛就在屋顶炸响的雷惊得她一跳,再也做不下去。紧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一个又一个的雷滚过,某个瞬间,几乎觉得下一刻,天就会塌了下来。她忽然觉得一阵心悸,轻轻放下手中的活,洗过手,慢慢地折回自己的房里去。走出厨房的时候,天上又是一个炸雷,她几乎觉得有点眩晕了,三步并作两步,进得房去,下意识地掩上门,一颗心慌得跟什么样的。

是,上海年年都有大雷雨。可今年的,现在的这一场,似乎实在太大了些。有多久没有这么响得骇人过了?十五年吧……在她的记忆里,没有一场雷雨有十五年前的那一场那么骇人。那一场,当真永志难忘。

十五年前那个大雷雨之夜,当真惊心动魄,即使淡定如若莲,这如许多年下来,只要雷声响得紧了些,都免不了会心慌。也是从那一夜过后,她同爱卿开始交好。

那一年,若莲二十,从十六岁正式下海,已经历练了整整四年,当时只觉得似乎一颗心早已经百转千回,世间事早已参透大半,可仍然做不到在爱卿面前真正超脱。那一年的爱卿就仿佛十六岁的明铛,风头一时无两。甚至,一向在若莲处走动的客人也有些许去了她院。若莲始终记得某一日她途经爱卿的院子的情形。那是秋天,院门半开着,十六岁的张爱卿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歪着,一双眼睛半开半闭,手里一把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她身侧的圈椅里坐着名男子,手里握了一卷书,目光似乎在书上,似乎又在身旁可人儿的身上。其时,爱卿院子里那株大银杏树叶子全黄了,金子也似。衬得那张脸恍若天人。若莲不知道为何会把那一个瞬间记得那么清楚,明明只看了一眼,那一幕却仿佛烙印一样打在心上。啊,不,爱卿身边的那名男子并非若莲的客人。只是,若莲在那一瞬间,忽然明白了,各行各业真的有天才这回事。张爱卿完全不需要费任何力气,就可享受到男人的娇宠,真的娇宠。从那惊鸿一瞥间,若莲清晰地感觉到,在那一刻,那个客人是真心的。且,这样的真心,在张爱卿处,从来不缺。尽管这样的真心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但起码,在那一刻,真的就是真的。

若莲知道,她真的嫉妒了。不但嫉妒人家献上的真心,更嫉妒的是,张爱卿肆意享受的姿态——那种肆意,几乎是要真正的贵族家的,被宠坏的,没有伤过心没有受过一丝一毫的苦的小姐才表现得出的坦然。呶,这才是张爱卿天赋中最最难得的部分:明明是个幼年丧母的娼家女子,偏偏可以活得跟个八旗子弟也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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