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勾住横梁,轻身翻上檐角,拂去身上尘土,站在城楼的至高之处,视野朗阔,一切尽收眼底。
举目远眺,千壑纵横,长城蜿蜒如伏地龙蟒,烽燧兀立,一缕孤烟在红日中依依而上。
然后是黄沙,黄沙,黄沙,无穷无尽的黄沙。
城头远眺之人,一身漆黑劲装,干净洗练,乌黑的长发高束于脑后,潇洒飞扬在风中,像是一副落拓图卷。
裴戎远眺片刻,收了目光,踩着破败的瓦当,向南走去。
须臾,一座箭塔落入眼中。
箭塔檐角高翘的顶部,一个男人盘腿独坐。
身上裹着一件破旧皮袄,胸怀大敞,露出健硕的胸肌与劲瘦的腰腹。腰间用牛皮革带绑着一柄长刀。
刀鞘纹路华美,错落有致的布满大大小小的凹槽。那些地方约莫曾嵌过珍珠与宝石,如今却空无一物。可见它的主人过于落魄,为了度日,将宝石尽数抠下卖掉。
他用一条藏蓝色的头巾裹起长发与下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狭长的眸子,一只漆黑,一只湛蓝。
蓝色眼睛上,嵌有一道疤,眼角上翘,似在微笑。
用铁质箭簇打磨成的耳饰坠于右耳。
手上拿着一块银币,于灵活修长的手指间来回跳动。映着艳阳,熠熠生辉,跳跃的光斑令人眼花缭乱。
裴戎静立在对方侧身,看着那人深邃分明的轮廓,心中蓦然涌出一种莫名的情绪。
他的眼睛、身形、双手,似乎非常熟悉,但又不像自己见过的任何一人。
裴戎思忖片刻,找了一个不算突兀的开场。
他从腰间摘下酒囊,抛给对方:“中原名酒绿蚁,请君一尝。”
蒙面男子没有扭头,手于半空一抄,接下酒囊,启开木塞,畅饮一口。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悠悠念诵,砸了砸嘴,似在细品余味。
“好酒!”然后转头看向裴戎,“我们认识么?”
裴戎道:“不。”
蒙面男子笑道:“为何请我?”
裴戎道:“谢你命那守卫带我家公子去见王十郎。”
闻言蒙面男子笑起来,他的眼睛很好看,湛蓝的眼珠尤为迷人,透亮到给人一种眼盲的错觉。
他伸了个懒腰,皮袄敞开,一身油光发亮的腱子肉,发着薄汗。
懒洋洋道:“不谢,我平时也不是这么好说话的。”
“你只是遇上了我心情好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蒙面男子:大家好,我是文案上的第二把刀——金翎刀,今日终于与诸位少侠见面了。我会和裴小戎好好相处的,请大家多多关照,啾咪~
裴小戎:……
第95章 变故突生
裴戎迈步走近, 在蒙面男子身旁坐下。
此种景象很不寻常。
坎坷的过往令他对诸人诸事抱以审慎的态度, 好似一头多疑的狼, 时刻称量着靠近之人对他威胁与影响。
难得对于一名陌生人这般主动亲近。
“什么样的好心情?”
蒙面男子看向裴戎,眨了眨眼睛。
一如面对久别重逢的老友, 熟稔自然地接过话头:“你瞧。”
裴戎看向他所指之处。
城楼北角,闹哄哄一片。
一群半大的少年,赤果上身,泥猴似的, 在黄沙飞尘中玩起两军对垒的游戏。
战阵做得似模似样,一面锋矢, 一面雁形。
折下胡杨一挑当做旗帜,翻过木盆一扣视作军鼓。
骑着比他们身量还高的打马, 手中拿着刀剑铁器。虽然刃嵌缺口, 锈迹斑斑,真正的军队不屑所用,但仍然是具有杀伤力的兵器。
裴戎知晓大漠民风剽悍,却不知竟剽悍至此, 铁器兵刃任由孩童把玩。
十五六岁的少年们像是先秦的蚩尤戏那样,头顶牛羊头骨, 画着满面油彩, 引马踱步,阵前挑将。
根据叫阵时的呐喊可知, 那戴羊头的黝黑少年在扮演“天地所生,日月所至, 撑犁孤涂陀罗尼王。”
撑犁孤涂乃匈奴语,撑犁意为“天”,“孤涂”意为子。
被中原朝廷赶出康余平原,占据古漠挞的拿督,为自己在这片草原大漠上的两百年统治感到沾沾自喜。
整个拿督部族自视甚高,效仿中原皇帝,为自家君主冠以天子之名,毫不遮掩地宣扬他们的傲慢与野心。
然而,古漠挞向来贫瘠,游牧部族从不耕种,靠天吃饭逐水而居,令拿督无法蓄积起足够的粮食。
再加上陀罗尼王骄奢淫逸,对自家臣民外的部族横征暴敛,使得古漠挞满目疮痍,饿殍遍野。若非靠贩卖铁矿与兵刃换得米粮,这个国家早就支撑不下去。
如此暴君竟称“撑犁孤涂”,颇有一种沐猴而冠的感觉。
再看另一方,长着一双蓝眼睛的少年,身骑白马,头插鹰翎,手持长刀。威风凛凛地扮演起“金翎刀,苍穹眼,大雁城的主人刀戮王”。
六年前,这个男人默默无闻;在六年后,他的故事传遍天下。
每一位英雄,都有一个符合气身份的传奇。
刀戮王也是同样。
有人说,他是被拿督屠族的乌孙王子。也有人说,他是某位绝代刀客浪迹大漠时,在胡女腹中留下的种子。
但是无论说法若何,最终都会归于同一个开端——刀戮王在出生后不久,被人抛弃在沙漠里,由一只狼群养大。
当时,古漠挞最大的沙匪头子,为向某位拿督贵族孝敬一张奢侈华美的狼皮大氅,来到西流沙滨围剿狼群。
在一头受伤哀鸣的母狼的肚皮下,发现年幼的刀戮王,将这只在他手背上留下两排牙印的小崽子抓回部落抚养。
刀戮王在十五岁前,跟着沙匪头子,四处抢劫,磨练刀法。
故事到这里,尚算正常。接下来的内容,便充斥着人们对于一位英雄的浪漫的想象。
在刀戮王成年的那天,长生天令太阳落下一道流焰,化作金翎刀赐予他。
他明悟了自己降生在这世上的意义——推翻陀罗尼暴/政。
于是在短短六年的时间,迅速崛起,席卷大漠,夺下了古漠挞的半壁江山。
“他是狼,是鹰,是驰骋无疆的云追马。他是云,是风,是胭脂山上不凋谢的莲花。他是刀,是箭,是漫漫黄沙中不褪色的传说。刀锋所指,狼啸鹰唳,旌旗所至,无往不胜。”
两方少年厮杀在一处,胡须扎着一摞小辫的蒙兀大汉拉起胡琴,唱着赞颂刀戮王的歌谣。
歌声着实不错,有着属于大漠男儿的厚重、粗犷,以及独特韵律的苍凉。
吸引一群无所事事的胡人围观,挥舞着拳头替少年们助威,并在沙地里铺开的赌盘压钱下注。
显然,这样令少年与大人们都快活的游戏,乃是他们的日常。
裴戎看了一会儿,问道:“你赌赢了他们的钱?”
五音不全的调子灌入耳中,蒙面男子一面拍腿击节,一面胡乱哼唱着那只歌谣。
听见裴戎的问题,他摇头:“恰恰相反,我一连输了三天。”
裴戎道:“那你的好心情从何而来?”
蒙面男子道:“那只歌。”
“调子不错,词儿也不错,唱的是个可爱的人,连带让那唱歌的混蛋也变得讨人喜欢起来。”
裴戎道:“你喜欢刀戮王?”
蒙面男子笑道:“不,我喜欢大雁城。”
他操着一口独特的嗓音,清澈干净,尾字上扬。无论什么样的话,从他口中说出,都无端生出一种快活感。
张开手臂,迎接吹起黄沙的天风。
“那里很美,是飞鹰、沙狼与云追马的故乡。若是有机会,朋友可以去亲眼看看。”
裴戎道:“刀戮王就是大雁城。”
蒙面男子不赞同道:“刀戮王是大雁城的将军与基石,他属于大雁城。但大雁城是自由的,她只属于自己。”
裴戎问道:“你认为一位君王会放弃他的疆域?”
蒙面男子手指摩挲下颌,思考片刻,认真道:“大雁城建立的初衷,是为覆灭拿督暴/政。”
“若刀戮王功成身,抽身离去,便是一位彻彻底底的英雄。若他恋权不去,登基为王。对于古漠挞来说,不过又是一场轮回。”
裴戎笑了笑,没有作答。
权势、力量可谓这人世最深重的毒/药,他本人也是芸芸众生中毒入骨髓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