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是炮灰的炮灰(1292)

作者:似水年华流年 阅读记录 TXT下载

现在的她,对这个世界的初步印象就是,这里的人口明显不怎么多。

以前的世界里,同样大小,同样的科技水平,要养活几十亿人。

而这个世界才养活十亿人口,总人数太少。

按说科技发展后,母婴的生存状况大有好转,人口基数会大增才对。

但明显的不是。

这其中一定有什么事情?

余颖把一点疑问记下,然后决定睡觉。

这个身体还是很弱的,没有那么战斗力。

第二天一早,余颖开始准备找工作。

好在,这个世界里比较缺工作人员,所以她还是很快就找到一份薪水更高的职业。

这一次的她到了新的公司,通过了面试。

很快就发现,这个公司看上去和以前的公司也差不多。

她不紧不慢地参加进去。

既不突出,也不落后。

呆了一段时间后,她就发现整个世界,最最令人瞩目的是两个字理智。

‘理智’这两个字,简直就是无处不在,大街小巷,工作单位、商场等等地方,那两个字绝对是霸屏。

连旦旦也是同样的感觉,怎么到处都是这两个字?

虽然早就知道这种情况,但真的被确定后,这让余颖感觉到了一种说不出的古怪。

另外,令余颖担心的是,一般越是强调的东西,越是有可能缺少。

过于强调,说不定会引起逆反心理。

但经过余颖的观察,这个世界理智已经成为主流,这是因为有强大的力量在后面支持。

比如说,那个醉汉就被关起来。

说明这一切,是有国家律法强制执行的。

余颖后来就找到这个世界的律法,看到之后,简直就是开了眼界,

这是一部极为庞大的律法,把人们的方方面面都规定上。

比如说,那个私装摄像头的,要是余颖当初报警的话,只怕警方的人会把敢这么做的家伙抓起来。

当然要是没有告,就那么过去。

其实这个世界的人,一般不会告,不是大家不想告,因为这些律法太过繁杂,一般人那里记得住。

所以,大家都是马马虎虎地过下去。

然后她又去读历史,发现关于理智这两个字一直是贯穿在历史中的。

事实上,历史上的人们在追求着理智。

这让余颖是感觉到了诡异。

她到了这个世界后,看上去很正常。

但却有种感觉,整个世界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

事实上,余颖感觉史书上,有太多的东西都被掩饰干净,但还是有些能看出来怪异的。

这个世界,疯子很多。

那么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新加入的公司,是可以把自己的工作带回自己家里做的。

只要到时候,把工作成果交上就好。

所以,余颖有更多的时间去找寻着真相。

而她心里最大的疑问就是关于理智,为什么一再强调理智?

因为疯子的缘故?

据说历史上,一个岛上的人全部疯了。

一个不落。

是不是有了理智,就不会疯狂?

为此,余颖又把原主的记忆翻出来,还是没有答案。

不过,却发现原主是会书法的。

早年原主的父母双亲,竟然还曾经让她专门拜师学过。

当然上班后,就没有太多的时间练习。

那么现在时间空余后,余颖就捡起来这一项技能。

余颖的书法造诣要远远超过原主,所以字比原主还要好。

正巧本公司的大老板过生日,余颖想了一下,这种有钱人根本就不在意员工的礼物。

有心不送。

但全公司上上下下的人员,一个个都送,自己不送不合适。

可是她钱太少,舍不得花多钱,

那么干脆就自己写了理智两个字,然后镌刻到了木牌上,做成一个小挂坠,送上去。

可以说,花费最少的钱。

但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一份微薄的礼物竟然得到了老板的欢心。

让余颖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没有想到自己的礼物大受欢迎,这真的是出人意料。

而且她还以为自己的礼物会被人清理出去,因为太便宜。

可是想不到的是,那个受到礼物的人,也就是这个公司的负责人亲自找过来。

他说:“吴樱,你送的那一个挂坠真好,我很想花钱再请一个。”

余颖有些惊奇,‘再请’这两个字就带着几分古怪。

因为她记得其他世界,说到书法作品,都是用‘买’这个字,或者是交换。

第5章 元扇的笔记

说话时,他就是脸皮很厚,也是感觉有些不怎么自在,就偷偷拉拉领带。

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沦落到找送礼的人,谁让他自己看走了眼?!

要是早知道是这种情况的话,他自己就收起来。

当时收到一堆礼物后,他闲着的时候,就看看怎么处理那些礼物。

正巧看到这个吊坠,看上去很小巧可爱,所以打算拿回去送给自己的小侄子。

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小小挂坠还有凝神静气的作用。

就在他取出来准备送人时,结果被人看中,毫不客气地拿走。

好在是,那位拿到挂坠的人很识货,还很有良心,就告知挂坠原本的主人,这其中的好处。

这个发现简直让他有些吐血,暗自后悔自己没有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

没有知识就是不行。

就是有好东西送给他,也是明珠暗投。

可恶啊!

最终不得不看着好东西,落入别人手里。

他也想要。

可是已经转送出去,他只能是咬着牙认命。

后来就打算查查当初是谁送的?

既然有送的人,那么一定会知道从哪里能搞到。

查来查去,才知道是新进员工送的。

因为他生日,全办公室的人都送,大概才送的。

既然是这样,那么他自然是想要和这位谈谈,他急急忙忙地想要给自己再要一份。

“嗷!”余颖点点头。

“效果不错?”

“是的,现在我要花钱再请一份,不知道你能帮我找到那个高人吗?”他说。

他看着余颖,倒是没有急着催促。

余颖点点头,说:“可以,给我一些时间,是我自己做出来。”

有钱不挣是傻瓜,而且她根本就是缺钱,要知道连房子都是一直租别人的。

那么,余颖自然是想要给自己挣一套房子出来。

不然住得好好的,但如果房主有事,那么就不得不搬出去。

所以,有套房子是很好的。

对面的经理一听,就是一愣,WHY?

他年纪轻轻就耳朵不行了?

是她弄的?

他打量了一下对面地员工,这个可能太出乎意料。

嗯!

了不起!

但对他来说,这是好事。

太好了,这下子自己地想法好办很多。

这个员工看上去是斯斯文文的,想不到还有内秀。

自己也没想到自己公司里,竟然还有这等高人。

那么看样子,应该实施另外一套方案。

“好好好!不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十环那里租的房子。”余颖说。

“十环?租的?那里离公司那么远,不怎么方便,这样吧,我多请几个挂坠,然后报酬是一套离着公司近的房子。”

余颖十分的惊讶,这个世界难道这么缺书法家?

要知房子一套是很贵的。

而且是离着公司也近,简直是太好了。

不过,这中间还有别的要求吗?别以为是个大馅饼,吃起来却是铁板。

也有可能是想要打好交道。

余颖故意有些吃惊地说:“这怎么好意思?我的作品应该不会那么值钱的。”

“不不不,你小看了自己的作品,你的作品很不错。对了,你这书法写了多久?一看就是功力深厚。”

“我从小就开始练,当时我的父母亲还在,他们每天监督我。”

说到这里,余颖的脸上露出一丝丝怀念。

那是来自原主的记忆,小时候的原主对于练字曾经有些厌烦的,别的小朋友天天可以出去玩,就她要练字。

可作为活在爸爸妈妈淫威下的可怜孩子,依旧是天天练。

那时候的她还不知道生活的艰辛,对练字是又恨又爱。

恨得是练字耽误了她玩耍的时间,爱得是要是写得好,爸爸妈妈会给她买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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