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她,对这个世界的初步印象就是,这里的人口明显不怎么多。
以前的世界里,同样大小,同样的科技水平,要养活几十亿人。
而这个世界才养活十亿人口,总人数太少。
按说科技发展后,母婴的生存状况大有好转,人口基数会大增才对。
但明显的不是。
这其中一定有什么事情?
余颖把一点疑问记下,然后决定睡觉。
这个身体还是很弱的,没有那么战斗力。
第二天一早,余颖开始准备找工作。
好在,这个世界里比较缺工作人员,所以她还是很快就找到一份薪水更高的职业。
这一次的她到了新的公司,通过了面试。
很快就发现,这个公司看上去和以前的公司也差不多。
她不紧不慢地参加进去。
既不突出,也不落后。
呆了一段时间后,她就发现整个世界,最最令人瞩目的是两个字理智。
‘理智’这两个字,简直就是无处不在,大街小巷,工作单位、商场等等地方,那两个字绝对是霸屏。
连旦旦也是同样的感觉,怎么到处都是这两个字?
虽然早就知道这种情况,但真的被确定后,这让余颖感觉到了一种说不出的古怪。
另外,令余颖担心的是,一般越是强调的东西,越是有可能缺少。
过于强调,说不定会引起逆反心理。
但经过余颖的观察,这个世界理智已经成为主流,这是因为有强大的力量在后面支持。
比如说,那个醉汉就被关起来。
说明这一切,是有国家律法强制执行的。
余颖后来就找到这个世界的律法,看到之后,简直就是开了眼界,
这是一部极为庞大的律法,把人们的方方面面都规定上。
比如说,那个私装摄像头的,要是余颖当初报警的话,只怕警方的人会把敢这么做的家伙抓起来。
当然要是没有告,就那么过去。
其实这个世界的人,一般不会告,不是大家不想告,因为这些律法太过繁杂,一般人那里记得住。
所以,大家都是马马虎虎地过下去。
然后她又去读历史,发现关于理智这两个字一直是贯穿在历史中的。
事实上,历史上的人们在追求着理智。
这让余颖是感觉到了诡异。
她到了这个世界后,看上去很正常。
但却有种感觉,整个世界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
事实上,余颖感觉史书上,有太多的东西都被掩饰干净,但还是有些能看出来怪异的。
这个世界,疯子很多。
那么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新加入的公司,是可以把自己的工作带回自己家里做的。
只要到时候,把工作成果交上就好。
所以,余颖有更多的时间去找寻着真相。
而她心里最大的疑问就是关于理智,为什么一再强调理智?
因为疯子的缘故?
据说历史上,一个岛上的人全部疯了。
一个不落。
是不是有了理智,就不会疯狂?
为此,余颖又把原主的记忆翻出来,还是没有答案。
不过,却发现原主是会书法的。
早年原主的父母双亲,竟然还曾经让她专门拜师学过。
当然上班后,就没有太多的时间练习。
那么现在时间空余后,余颖就捡起来这一项技能。
余颖的书法造诣要远远超过原主,所以字比原主还要好。
正巧本公司的大老板过生日,余颖想了一下,这种有钱人根本就不在意员工的礼物。
有心不送。
但全公司上上下下的人员,一个个都送,自己不送不合适。
可是她钱太少,舍不得花多钱,
那么干脆就自己写了理智两个字,然后镌刻到了木牌上,做成一个小挂坠,送上去。
可以说,花费最少的钱。
但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一份微薄的礼物竟然得到了老板的欢心。
让余颖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没有想到自己的礼物大受欢迎,这真的是出人意料。
而且她还以为自己的礼物会被人清理出去,因为太便宜。
可是想不到的是,那个受到礼物的人,也就是这个公司的负责人亲自找过来。
他说:“吴樱,你送的那一个挂坠真好,我很想花钱再请一个。”
余颖有些惊奇,‘再请’这两个字就带着几分古怪。
因为她记得其他世界,说到书法作品,都是用‘买’这个字,或者是交换。
第5章 元扇的笔记
说话时,他就是脸皮很厚,也是感觉有些不怎么自在,就偷偷拉拉领带。
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沦落到找送礼的人,谁让他自己看走了眼?!
要是早知道是这种情况的话,他自己就收起来。
当时收到一堆礼物后,他闲着的时候,就看看怎么处理那些礼物。
正巧看到这个吊坠,看上去很小巧可爱,所以打算拿回去送给自己的小侄子。
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小小挂坠还有凝神静气的作用。
就在他取出来准备送人时,结果被人看中,毫不客气地拿走。
好在是,那位拿到挂坠的人很识货,还很有良心,就告知挂坠原本的主人,这其中的好处。
这个发现简直让他有些吐血,暗自后悔自己没有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
没有知识就是不行。
就是有好东西送给他,也是明珠暗投。
可恶啊!
最终不得不看着好东西,落入别人手里。
他也想要。
可是已经转送出去,他只能是咬着牙认命。
后来就打算查查当初是谁送的?
既然有送的人,那么一定会知道从哪里能搞到。
查来查去,才知道是新进员工送的。
因为他生日,全办公室的人都送,大概才送的。
既然是这样,那么他自然是想要和这位谈谈,他急急忙忙地想要给自己再要一份。
“嗷!”余颖点点头。
“效果不错?”
“是的,现在我要花钱再请一份,不知道你能帮我找到那个高人吗?”他说。
他看着余颖,倒是没有急着催促。
余颖点点头,说:“可以,给我一些时间,是我自己做出来。”
有钱不挣是傻瓜,而且她根本就是缺钱,要知道连房子都是一直租别人的。
那么,余颖自然是想要给自己挣一套房子出来。
不然住得好好的,但如果房主有事,那么就不得不搬出去。
所以,有套房子是很好的。
对面的经理一听,就是一愣,WHY?
他年纪轻轻就耳朵不行了?
是她弄的?
他打量了一下对面地员工,这个可能太出乎意料。
嗯!
了不起!
但对他来说,这是好事。
太好了,这下子自己地想法好办很多。
这个员工看上去是斯斯文文的,想不到还有内秀。
自己也没想到自己公司里,竟然还有这等高人。
那么看样子,应该实施另外一套方案。
“好好好!不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十环那里租的房子。”余颖说。
“十环?租的?那里离公司那么远,不怎么方便,这样吧,我多请几个挂坠,然后报酬是一套离着公司近的房子。”
余颖十分的惊讶,这个世界难道这么缺书法家?
要知房子一套是很贵的。
而且是离着公司也近,简直是太好了。
不过,这中间还有别的要求吗?别以为是个大馅饼,吃起来却是铁板。
也有可能是想要打好交道。
余颖故意有些吃惊地说:“这怎么好意思?我的作品应该不会那么值钱的。”
“不不不,你小看了自己的作品,你的作品很不错。对了,你这书法写了多久?一看就是功力深厚。”
“我从小就开始练,当时我的父母亲还在,他们每天监督我。”
说到这里,余颖的脸上露出一丝丝怀念。
那是来自原主的记忆,小时候的原主对于练字曾经有些厌烦的,别的小朋友天天可以出去玩,就她要练字。
可作为活在爸爸妈妈淫威下的可怜孩子,依旧是天天练。
那时候的她还不知道生活的艰辛,对练字是又恨又爱。
恨得是练字耽误了她玩耍的时间,爱得是要是写得好,爸爸妈妈会给她买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