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是喜欢这样自欺欺人。明知道叶初阳人都已经走了,可总想要给自己留个念想。
“初阳,我走了!”沈君瑜对着空气轻声了这么一句。
仿佛是在和过去郑重地告别。
然后合上门。
她打算回去以后再把钥匙寄回给叶父叶母。
乘电梯下楼。
摁了数字,电梯簌簌下坠,数字不断跳转。5,4,3,2,1……
没过一会儿就到了。
“叮”的一声脆响,下一秒电梯门大开。
男人毫无预兆地现在电梯外,身形修长挺拔,如松如柏。
他穿着蓝色的衬衫制服,外套随意地搭在手腕处,姿态慵懒。
除去第一次见面,这是沈君瑜第二次看到童时誉穿制服。比起其他部门,交警制服明明不那么好看。可愣是让男人穿出了明星的效果。禁欲而不失男性魅力,是真正的制服诱.惑。
看样子他应该是刚下班回来。
咋一见到沈君瑜,童时誉整个人也是倏然一怔。他没料到会在这里见到沈君瑜。定神过后,响起他贯有的低沉的清润的嗓音,“好巧,沈小姐!”
像是有风从雪域之巅吹来,历尽风霜雨雪,只留下无尽的温柔。
然后吹起了满池涟漪。
年轻的女人薄唇微启,轻声细语,“童队,喝酒吗?”
——
童时誉活了三十多岁,自诩阅人无数。可却是第一次被一个女人当面邀请喝酒。而且还是一个不怎么熟悉的女人。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再一次刷新了他的认知。
男人当即眉头微皱,眼神变得无比犀利,像是一把锐剑,锋芒毕露,直接落在沈君瑜身上。
他眯了眯眼,“沈小姐很喜欢喝酒吗?”
“并不是。”沈君瑜摇了摇脑袋,“童队你知道的我酒品不好,平时很少喝酒。”
“是么?”男人明显是不信的。两人有限的几次接触中,她不是酒驾,就是喝得烂醉如泥,跑到他家去。这个女人可没少喝酒。
“那今天怎么想起要喝酒了?”男人追问。
年轻的女人耸耸肩,微微一笑,颇有一股风轻云淡的释然,“庆祝我告别过去呀!”
童时誉:“……”
“酒品不好就少碰酒,酒可不是好东西。”男人冷冷地砸下话,转头就走。
沈君瑜:“……”
So sad !被拒绝了!
不过这在沈君瑜预料之中,倒也不觉得多意外。
“再见童队!”女人冲她招了招手,身形一闪,拐了个弯,没了身影。
——
大城市的夜晚总是那么的喧嚣,路上车水马龙,人流不断。晚七点,大城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霓虹灯变幻,五颜六色的光芒折射地到处都是。
东城华府对面就是锦翎路,这一片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两侧商铺灯火通明,各色饭店和娱乐场所数不胜数。
锦翎路街尾就有一家朵爱酒吧,是年轻男女寻找乐子的好去处。纸醉金迷,肆意放纵。
沈君瑜平生第一次喝醉酒就是在这间酒吧,然后酒驾,遭遇追尾,差点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路过朵爱,她驻足观望。有那么多的男男女女勾肩搭背,进进出出。
有那么一瞬间,她有冲动想要进去喝一杯。可还未迈出步子,又给缩了回来。
她循规蹈矩了二十多年,按部就班地活着,每天都一层不变,单调重复着前一天的事情。唯一一次放纵就差点把自己给赔上了。放纵总归不适合自己。
正打算走人。却听见耳旁响起一个数字而温润的男声,“想喝酒何必来这里,跟我走吧!”
下一秒一只宽大的手一把握住她,将她带离了朵爱酒吧。
——
女人手很小,那么软,柔弱无骨。童时誉捏在手里,一时间竟然不想松开。
就在刚刚他拒绝了沈君瑜喝酒的邀请,他乘电梯上楼。电梯徐徐网上升。可他的心思却一直都在沈君瑜身上。
她应该是一个随性而为的女人,生活光鲜亮丽,不缺钱。她说要喝酒,应该就一定会去喝酒。而他见识过她的酒品,太烂了,整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她一旦喝醉了,她搞不好就会闹事。
想到这里他就开始不安了。越想越担心。替那个女人担心。然后他妥协了。
他快速地乘坐电梯到一楼,去追沈君瑜。
那个女人果然去了酒吧。
而他在酒吧门口拦下了她。
林清致很早之前就试探他,问他是不是看上沈君瑜了。这一刻他才敢肯定,他确实是对这个女人动心了。
童时誉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倾盆大雨中,她哭得悲痛欲绝,歇斯底里。她质问他为什么要救她。那种绝望的眼神从此以后就彻底印刻在他脑海里了。
感情就像是一场博弈,谁先动心,谁就输了。而他更是惨烈,在第一眼就已经输了。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那章我改了一下,加了两个新片段进去,看过的小伙伴可以重新再看一遍。
第13章 第13场雨
第13场雨
童时誉买了一大堆的罐装啤酒。带沈君瑜去了顶楼。
高楼之上风声尤其大,呼呼啦啦刮过来,带起无数声响。像是森林中阵阵的涛声。
这就是他所认为的喝酒。不必去鱼龙混杂的酒吧,不必精心打扮。只需拎几罐啤酒,邀上两三个朋友,往顶楼上一坐,把酒言欢,好不畅意!
沈君瑜渍渍赞叹:“童队,还是你会挑地方。”
童时誉:“喝酒喝的是气氛,在于跟谁喝。没必要非得去酒吧。”
两人盘腿而坐,一人开了一罐啤酒。
夜风之下,男人身上清冽好闻的香水味儿直扑鼻尖。她贪婪地闻了好久。
“你怎么改变主意了?”沈君瑜不解地问。
男人悠悠道:“大概是怕你大晚上喝醉了又跑到我家去吧。”
沈君瑜:“……”
这人还真是讨厌,哪壶不开提哪壶。
“如果有下次,你就把我锁在门外,不用搭理我。”女人豪爽一笑,说得无比轻巧。
童时誉:“我不管你,我怕你祸害邻居。”
沈君瑜:“……”
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女人的一双眼睛眯成一道窄缝,端起酒瓶子碰了碰童时誉的,“敬你童队,不醉不归!”
她猛地灌了一口,险些呛到。
男人觉得好笑,喝个酒都能呛到。
“喝慢点,没人跟你抢。”
她被呛出了眼泪,泪花闪烁,“我倒是希望有人跟我抢,可惜没人。”
她说这话的时候明明是笑着的,可笑中有泪,表情虽然平静,却仿佛充满了无尽的哀伤。
从第一眼见到沈君瑜童,时誉就敢断定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她那双眼睛从来不曾清澈过,一直都是混沌不明的,仿佛蒙着厚重的雾气,让人看不真切。
童时誉从裤袋中摸出烟盒,抽出一根点燃。清淡的烟草味儿立即在空气中铺散开,纠缠人的呼吸。
男人抽烟的样子特别斯文好看,不紧不慢,一派气定神闲。
叶初阳也抽烟。不过抽得少,抽烟只是为了解压。他抽烟也抽不到童时誉这么好看。
沈君瑜没管住自己的眼睛,多看了两眼。
察觉到女人的目光,他以为她也要抽,把烟盒给她递过去,“来一根?”
“我不抽烟。”她摇了摇头。
他不再多说,继续埋头抽自己的。
空气一下子静默了下来。
男人就着滤嘴深吸一口,吐出漂亮的烟圈儿,表情迷离深邃。
“沈小姐,你很孤独吗?”他打破沉默。
她孤独吗?
从来没有人当面问过她这个问题。答案却是毋庸置疑的。她当然孤独了,非常孤独。
年幼丧母,和父亲的关系又很糟糕。出身军政世家,却因为身份尴尬而不受沈家人待见。这么多年她一直都是一个人,踽踽独行。
好不容易她遇到了叶初阳,那个像是太阳一样的男人,他爱她胜过爱自己,倾尽全力,给了她全部的爱与呵护,照亮了她晦暗阴郁的人生。他们相濡以沫,打算携手共度余生。
就在她以为她终于可以摆脱孤独,拥抱温暖,终于可以不再一个人,她从此以后有了倚靠。老天爷却残忍地把叶初阳给带走了。
然后她又变成了一个人。一个人住着空荡冷清的房子,守着和叶初阳那点越来越稀薄的回忆过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上班,一个人外出,饿了没人给她点外卖,生病了也没人提醒她吃药……像是荒原里一抹寂寥的野火,随时都有可能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