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倾璃很高兴。
当天夜里,一帮劫匪带着洛倾璃在一个偏僻的小客栈投宿。
做下了那样的大事,又连续三天赶路,这伙人已经累得筋疲力尽,在大吃了一顿之后,众人头一挨着枕头就呼呼大睡了。
洛倾璃也一样。
睡到半夜的时候,洛羽来了。
再次相见,两人都很开心。简单地叙述了一下别后的情景,洛羽道:“子文很好,也在这客栈里,睡下了。为了保险起见,我只带了子文走,绿旋倒是没事,此时应该将消息报告给了季中。接下来这一段路会很难走,有可能季中会来追。如果消息报告给了季弦歌,季弦歌那边指不定会派出多少人来。所以,今天晚上我们便走。”
洛倾璃自是想走,可是一想到四面都是敌人,而自己这边又只有他们两个外加个小孩,她便觉得头疼。说不定走不了几步就被追了,到时候她与子文两个一起被抓,便是得不偿失了。
并且,这伙人很多,他们这边就洛羽一个主力军。
两相对比,孰强孰弱,一目了然。
洛倾璃摇了摇头,道:“我暂时跟他们一起。你好生护着子文,万不可被他们发现。这样,天不亮你就带着子文走,被他们发现了就不好了。我在他们手里才不会打草惊蛇。再则,如若季王或者季中的人追来,只会将麻烦引向他们,你与子文才能更好地逃走。”
洛羽也知道眼下这样是最妥当的法子。可是一想到洛倾璃被绑着落在那些人手上,他心里又隐隐不安。他的她的贴身侍卫,自该形影不离保护她才是。
洛倾璃看出他的疑虑,摇头道:“好了,我没事。他们要拿我对付季弦歌,又怎么敢对我不利?再说了,我可不是以前那个什么都不会的洛倾璃了,我跟你学了一年的武功啊,你忘了?要对付高手可能不行,但是要自保嘛,还是绰绰有余的。放心好了,我不会有事的。相反是你,你身上责任重大,子文太小,他的安危,全在你一个人身上了。拜托你了,洛羽!”
事情便这么定了下来。
洛倾璃仍假装投跑无路灰心丧气地跟着劫匪们一起。洛羽与季子文装扮成一对普通的父子,不紧不慢又不令人起疑地跟在后头。
一路上遇到了不少刺客,每一拨刺客的目的都是一致的:抢人。劫匪的目的是保证手里的人质是活着的,因此,尽管他们打来打去地很严重,四处刀光剑影,洛倾璃却是一点事都没有。
既然伤不到她,洛倾璃更是不怕了,就当成是在看戏,还消耗了各个敌人的实力,洛倾璃表示很满意。
这样打打杀杀边走边看戏,歇下来便死命地赶路,若干天后,洛倾璃平平安安地来到了长乐城。
到达长乐城的时候,那些保护了她一路的人们终于长长地松了口气,就地一倒,不省人事,直睡了十多天才醒过来。
洛倾璃在来的当天便见到了公西止。
公西止,公西影的一个堂叔,驻守长乐城,与季弦歌斗智斗勇多日却仍然没能抓住季弦歌的那个人。
长乐城十万兵力,季弦歌千百人。实力悬殊如此之大,却没有胜。想来这人的自信早已被践踏得体无完肤了。
不过,洛倾璃并不敢小看他。
季弦歌这人本就厉害,就冲着公西止不但没有畏惧后退,还敢主动挑衅的份上,便已然令她觉得佩服了。
这是一个正值壮年的男子。身材骨骼十分好,强壮。脸则长得不偏不倚,肤色微黑,容貌端正,中上之姿。一双目光炯炯有神,乍一看去,竟让人觉得很正派。
当然,在知道了公西氏想要取季弦歌而代之的时候洛倾璃便绝对不会认为他正派。
在洛倾璃打量着公西止的同时,公西止也在目不转睛地打量着洛倾璃。
这一看,不由得暗暗喝彩。
这是一个极为出众的女子。
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见着洛姬时的惊艳,那个女子周身只能用十二个字来行容:惊为天人、风华绝代、倾城倾国。
眼前的女子虽然没有洛姬的艳压群芳,但气质极为大气上等,如果此时她们两姐妹站在一起的话,她也绝不会被洛姬的美貌压下去半分风采!
如果说洛姬是那春之花秋之月,那么她的妹妹离姬便是那高岭之雪镜中之华。
这么一看,公西止霎时明白了为什么季王与季弦歌为了她们姐妹二人而闹出不少事端了。
这样一个如珠如月的女子,世间少有,怕是几百年也只能出这么一个吧?
难怪影儿说,要杀死季弦歌,非她不可。
“倾璃公主,很抱歉用这样的方式请了你来。”公西止微笑道。
洛倾璃眉眼也不曾动一下:“好说。平陵君呢?”
正文 第162章最后赢家(1)
见她这么上道,公西止笑得越发温和:“早就听说倾璃公主与平陵君交情颇深,如今看来,果真如此。平陵君急着想见殿下,依我看,最迟明天,殿下便可见到平陵君了。”
“哦?”洛倾璃亦笑道,“还好,我还有一天的时间可以休息。”
“殿下说得哪里话?殿下是我长乐城的贵客,我们自然要让殿下吃好喝好休息好的。”公西止拍了拍手掌,一个训练有素的侍女闻声走上来。
“将军。”
公西止侧首道:“带殿下去洗漱休息,殿下是长乐城的贵客,身份尊贵,你等务必要好生招待着。若有一丝不对,必唯你是问,知道吗?”
侍女抬起头来看了洛倾璃一眼,随即低下头,越发恭谨有礼:“是。”
与季弦歌的见面,是命中注定的事情。
天意也好,人为也罢,终究不过是,一段孽缘。
彼方,大军压境,人多势众。洛倾璃的双手仍被绑在身后,头发梳得还算齐整,雪白的脸上这里一块污渍那里一团血渍,身上的衣裙虽然干净,却有一条条的血痕(除了绑手的绳子是真的,其余的东西都是伪装的)。
对面,季弦歌单枪匹马赴约。远远地看着洛倾璃身上的装扮,季弦歌心里不觉一沉。
“公西止,你好大的胆子!”季弦歌声音低沉,说出的话却让人听得不寒而栗。
不过,公西止可不是一般人,他笑了笑,道:“我胆子大不大,平陵君又不是第一天知道,我们打了这么多天的交道,我的为人,平陵君莫非不清楚?你喜欢的女人就在这里,是死是活,全在你一念之间了。哎,话说她长得可真是美丽啊,若是换了我,我一定舍不得让她去死。况且,她可是凰族之后,谁娶了她,将来必定称王。”
季弦歌:“你想怎么样?”
公西止道:“很简单,你自己朝你的胸口戳一刀!”
季弦歌面上的表情纹丝不动:“然后呢?我自己戳自己一刀,必定是活不成了。那她呢?她的手仍被你们绑着,我如何确定你会放过她?”
公西止似早猜到了对方会这么问,不慌不忙地道:“我确定你死了,自然会放了她。公子子文不见了,也不知落到了谁的手里,为了公子子文,我也不会这么快杀了她的。”
“那就是说,不管我怎么做,你都不会放了她,我可以这么认为吗?”季弦歌挑眉,“你的算盘未免打得太精了。什么好处都不让我得着,我怎么会心甘情愿赴死?”
公西止想了想,道:“那么你想要怎么样?”
季弦歌:“为了公平起见,最起码你得先松了她的手,让她到我这边来。”
公西止摇头:“到你那边去了,你还会束手就擒?不行!当然,如果你怕死也没关系,我现在就结果了她的性命。”
季弦歌冷静地分析着:“我一个人,你那边上千人。即便是放她过来,我还能跑出你的包围?不过是想求个心安而已。并且”
季弦歌顿了顿,目光落在一旁面无表情的洛倾璃脸上。